《莱芜雪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公示
发布时间:Aug 14, 2024 | 作者:政策法规
根据莱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由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委托山东省城镇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莱芜雪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莱芜雪野风景名胜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2000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将莱芜雪野风景名胜区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鲁政字〔2000〕347号)。此次规划总面积为20.56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2′22″—117°38′20″,北纬36°23′33″—36°27′43″。
二、性质定位
莱芜雪野风景名胜区是以雪野湖、文昌岛等自然景观,文昌阁等人文景观为风景特征,具有游览观光、康养度假、运动健身和科研科普等多功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年—2035年,近期为2024—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保护培育规划
1、资源分级保护
将莱芜雪野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主要为一级景源、部分二级景源周边范围以及具有典型性景观的区域。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价值高、同时对人类活动敏感的区域或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作用十分重要的区域,面积为1061.29公顷,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51.63%。
二级保护区范围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山地、部分河湖区域,包括主要山地、雪野湖周边范围与生态环境优良且对一级保护区起缓冲保护作用的区域,面积436.45公顷,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1.23%。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或环境背景区,主要包括现状村庄和游览服务设施较为集中的地区,面积为557.84公顷,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7.14%。
2、资源分类保护
(1)山体景观保护
严格保护风景区的地质结构、地貌景观,禁止开山、采石等破坏地质地貌的行为活动,禁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占、破坏山体的行为。
(2)水体景观和水质保护
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岸线资源。优化水质,保护水生态系统的水量与水质。疏浚湖体,采用生物清淤技术,去除沉积于湖底、河底的富营养物质。可结合生物强化和食物链等方式,净化水质。
(3)生物多样性保护
做好动植物资源普查,对风景名胜区内动植物的科、属、种登记造册,研究植物群落构成,研究动物种群、食物链的构成。
(4)林地保护
风景名胜区内林地严格按照公益林的控制要求进行管控,以封山育林为主,进行综合性经营管理,以及预防、及时发现和阻止森林火灾与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防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生。
五、游赏规划
景区主要以雪野湖、湖滨景观和文昌阁景观为主,可供人们观光游览、康养度假、运动休闲、山林游憩及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规划森林穿越线路、环湖观光游览线路、水上观光游览3条游线,科学展示风景名胜区雪野湖主要特色景观,并作为核心解说主题。
六、设施规划
根据景区具体情况,规划中尽可能地对景区现状道路进行利用、调整和完善,形成车行游览道——内部车行游览专用车行道——步行游览道等道路系统相结合的交通游览体系。规划游客中心5处、旅游镇1处、旅游村8处、旅游点8处、服务部17处,并在景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明显位置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基础工程规划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电信工程、环卫设施等内容。
七、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扩大风景游赏用地,适当进行林地改造,整合耕地、园地等,结合景物、景点等调整为风景游赏用地;重点保护雪野湖、五尖山等山水资源,保护文昌岛、文昌阁、蓝湾、金沙滩、银沙滩等特色景源,有序控制居民社会用地,增加交通与工程用地;结合景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设置为游人服务的旅游接待、游览服务等设施。
依据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该总体规划的部分规划内容和图纸予以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期30日(2024年8月13日至9月11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0634-76115551,电子邮箱:lwyllyzybhk@jn.shandong.cn)
(来源: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