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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召开旅行社服务网点规范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Mar 12, 2024 | 作者:文旅动态


为规范全区旅行社服务网点管理,指导有序开展经营,3月11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区旅行社服务网点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区文旅局分管负责同志,旅游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同志,旅行社服务网点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旅行社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设立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社应当加强对服务网点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咨询。

会议要求,各旅行社服务网点负责人要知规、懂法,主动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有效规避常见问题隐患。在旅游合同上,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可随意变更行程;在旅游宣传上,要做到合法合规,不可以变相低价、虚假宣传为噱头,私自招揽游客;在经营范围上,要明确自身经营范围和职责,不可超越设立社经营范围组织旅游活动。要守牢安全底线,针对突发和紧急状况要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做到有效应对。

下一步,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在做好执法监管的同时开展法律法规普及,鼓励行业单位加强自律管理,引导良性竞争,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努力营造更文明、更便捷、更安全的旅游服务环境,全力推动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