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文化馆关于征集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Oct 17, 2022 | 作者:文化活动
为繁荣全区群众艺术创作、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提升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莱芜区文化馆决定开展群众艺术优秀作品评选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条件
报送标准
(一)报送作品为2021年6月之后创作,未获得历届新创优秀群众艺术作品;
(二)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
(三)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上台演出人数不得超过24人;
(四)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五)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报送时间 报送要求
1.音乐作品:曲谱、歌词、报送表(见附件), 同时提供作品音频或视频资料;舞蹈作品:影像视频、报送表(见附件);
2.戏剧、曲艺作品:剧本、曲谱、报送表(见附件);戏剧、曲艺类作品同时提供作品音频或视频资料。
3.报送视频不作具体要求,只要电脑能够播放即可,也可用手机录制。莱芜区文化馆邀请表演艺术家、专业演员等组成评委会,通过观看视频录像进行打分。评审出优秀节目进入决赛。
请各报送单位(个人)于2022年9月29日前将报送材料统一报送至莱芜区文化馆,逾期不予受理。